电动轮椅车入园安全告知书
发表时间: 2019年10月31日
为保障好游客的安全权益和驾驶人的权责统一,确保电动轮椅入园安全,保持公园良好的游园秩序,特告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电动轮椅车入园管理规定》(暂行)及公园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驾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意识清楚,有电动轮椅车驾驶经验,符合暂行规定中的“困难群体”。
三、驾驶人所驾驶的电动轮椅车应符合GB/T 12996-2012标准规定的室内和室外型电动轮椅车,且只限单人使用的电动轮椅。
四、驾驶人应在入园前做好电动轮椅车的性能及安全检查工作保证车况良好。
五、驾驶人在园内行驶过程中,遵守公园正常游览秩序,文明礼让,不鸣笛、不拖行,按公园规定的速度(时速低于六公里)、路线,在无障碍标识路段行驶,不去危险地域。
六、驾驶人如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等情况,不得驾驶电动轮椅车入园。
七、在园内行驶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违反公园相关管理规定及告知书以上条款,造成游客人身损伤和财产损失的,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八、后附安全行驶路线图,请您认真阅读。
注:蓝色路段电动轮椅车可以通行
红色路段地形较为复杂,电动轮椅车禁止通行。
橙色路段为湖岸无护栏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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